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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其他组织可以是未成年的监护人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他组织是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但必须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哪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7、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他组织可以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但必须要事先得到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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