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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前妻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后母

发布时间:  浏览: 188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前妻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后母

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和继父或继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年老或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如果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老人应该怎么办

如果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儿媳承担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

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如果是未成年子女,和继父或继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年老或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进行网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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