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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婚姻法对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财产怎么判

发布时间:  浏览: 217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新婚姻法对一方过错导致离婚财产怎么判

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一方过错造成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过错造成离婚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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