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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丈夫未死但有精神病如何继承遗产

发布时间:  浏览: 214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丈夫未死但有精神病如何继承遗产

丈夫依照法定继承的内容,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精神病人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应当在分配遗产时予以照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的份额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当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这也是民法尊重意思自治的原则体现。

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如果遇到法律问题,也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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