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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土地使用权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土地使用权可以立遗嘱继承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个人不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土地使用权属于遗产的范围。《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费有哪些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虽然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公有财产,自然人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却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其他财产,所以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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