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可以再审吗
离婚判决生效后不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当事人进行再婚的行为合法有效,缔结的婚姻是合法的婚姻。一旦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就有可能出现再审判决与现实婚姻状态相矛盾的局面。
离婚案件属于身份类型的案件,此类案件裁判生效后,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子女抚养的问题也不能申请再审,而应当另行起诉。
离婚案件不可以申请再审。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而作出的复审。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申请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不得就准予离婚的判决申请再审。
二、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审理
离婚案件原则上是不能缺席判决的,但是例外情况除外。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离婚案生效之后不能再审,不符合法律要求,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判决书中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并且是身份类型的案子,这类案件的判决书生效之后不可以再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可以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