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追诉期是多久
夫妻离婚后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首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个人的婚前财产;
2、个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个人按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确定为个人的财产;
4、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财产。
所以,私房钱属于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不能再次分割。
其次,如果私房钱不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要进行分割。
并且,这笔私房钱在离婚时被发现了的,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是双方离婚后才发现有隐藏的私房钱,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去法院起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产生财产分割纠纷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时,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