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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十一年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99 次  来源:网络

一、结婚十一年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

女方可以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分配的方式,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属于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形,一般是均等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哪些内容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6)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8)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9)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三、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结婚十一年离婚的女方是可以分得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至于分割的方式以及能分割到的财产比例的,都是需要双方先进行充分的协商去解决的。如果双方针对财产分割的问题确实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去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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