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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分居离婚需要离婚冷静期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58 次  来源:网络

一、长期分居离婚需要离婚冷静期吗

要的,只要是协议离婚都需要冷静期30天。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撒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协议离婚,还是需要的。分居并不等于解除婚姻,还是要通过诉讼或者协议两种方式来离婚的,分居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依据而已。只要是去办理协议离婚,都是需要经过冷静期的。

二、离婚冷静期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尊重离婚自由原则

离婚自由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是法定范围内的自由。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其冷静思考,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适用于登记离婚即两愿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因而需要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判,不存在当事人两愿离婚这种意义上的冷静问题。

(三)离婚冷静期的基本作用

基本作用是设置一个时间门槛,促使自愿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改变现行登记离婚基本上是“即申即离”,无法防止一时冲动、草率离婚的现状。只要期间适当,就不存在干涉当事人离婚自由的问题,有利于保持婚姻的稳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四)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真实意愿

离婚冷静期的结果是确定当事人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决定是否继续或者终结离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冷静思考后,如果确系自愿离婚的,就继续进行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出具离婚证,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就否定了两愿离婚登记的要件,因而终结登记离婚的程序,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或共同生活,或提出诉讼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办离婚有离婚冷静期,时间限制是三十天,从夫妻俩提交离婚申请之日开始,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并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不想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撤回自己提交的离婚申请;若是没有人反悔,一个月后可以办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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