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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时过错方有子女抚养权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4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离婚时过错方有子女抚养权吗

民法典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夫妻离婚虽然是一方过错造成的,但过错方也享有抚养孩子的权利。但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

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

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有过错造成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过错一方仍然具有子女抚养权。

但如果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的,过错方一般不能获得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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