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不知道有遗嘱应该怎么办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会通知继承人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因此,在继承开始后,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会通知继承人的。另外,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何分割
遗产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
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都会通知继承人的。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的执行人。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被继承人的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