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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子可以做共同财产公证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3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中房子可以做共同财产公证吗

民法典中规定,房子可以做共同财产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

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

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

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

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法律中规定了只要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由此可知在我国房子可以做共同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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