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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遗嘱继承人没有表示继承是否失效
遗嘱继承人没有表示继承不失效。因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人没有表示不继承的继承不失效。
因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