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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婚后全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发布时间:  浏览: 206 次  来源:网络

一、女方父母婚后全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1、女方父母婚后全款买房离婚首先可以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时的可能处理办法: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女方父母婚后全款买房属于赠与吗?

1、女方父母婚后全款买房不一定属于赠与。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系基于父母有赠与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赠与对象不明确时的认定依据。

2、从公序良俗角度,不宜将父母出资一般认定为理所应当的赠与。

敬老慈幼为人伦之本,也应法律所倡导。慈幼对于父母来讲,依法而言为养育义务的负担。子女一旦成年,应自立生活,父母续以关心关爱,子女受之应感念之,但此时并非父母所应当负担的法律义务,子女应图感恩。因此,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出资系赠与的情况下,应认定购房出资款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女成家反而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之境地,此亦为敬老之应有道义。至于事后父母是否要求子女偿还,系父母行使自己债权或放弃债权的范畴,与债权本身的客观存在无关。

结婚后不管父母是全款给男女双方买房,还是贷款购买房屋,若是不想后期男女双方因为离婚对房屋的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在出资购房的时候,直接明确产生纠纷后的处理办法。这样在纠纷发生之后,直接按照购房时签署的协议处理纠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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