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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无产权证回迁楼房怎么办理遗嘱

发布时间:  浏览: 139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无产权证回迁楼房怎么办理遗嘱

民法典规定,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当事人合法取得的,当事人可以订立遗嘱处理回迁房,指定继承人继承该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的类型

1、公证遗嘱。

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

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

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

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

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

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

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所以无房产证的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由谁来继承回迁房,被继承人死亡后,按遗嘱约定处理回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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