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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伪造的遗嘱无效。
(四)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按照规定如何认定遗嘱无效是有几个方面内容的,比如说个人的遗嘱属于伪造的情况下那么这份遗嘱就是属于无效的,为了保障,最好去办理遗嘱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