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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嘱公证给第二顺序继承人算遗赠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88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遗嘱公证给第二顺序继承人算遗赠吗

民法典遗嘱公证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算遗赠,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

1、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

遗嘱继承是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是自然人。

2、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权利的两个月内,如果保持沉默的话,视为放弃权利;

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保持沉默,是保持其权利、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

3、对同一份遗嘱来说,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

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

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

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遗嘱公证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算遗赠,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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