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纠纷原告是否必须到庭
是的。抚养费纠纷涉及到个人人身关系,因此这类案件属于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开庭审判时被告应当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
1、孩子父母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重新约定抚养费、探视权等内容,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现实生活中,因变更抚养权之后要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人员会通知说要先通过公证来变更,办理公证时,还需要提交身份证明、离婚证、孩子身份信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要符合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不然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
另外,变更抚养权只能通过协商变更和诉讼变更,没有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抚养权,出现这些情况将按照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方式有如下:
1、带走孩子有正当理由的,应该通过起诉的方式变更抚养权,由法院确定是否变更抚养关系。
2、孩子因受歧视、虐待等原因,自己躲避到另一方家中,表示不愿意再跟抚养方生活,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子女起诉,要求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3、带走孩子没有正当理由,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法院会对带走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要通过合法的方式,避免被追究责任。
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子女抚养权纠纷原告是必须到庭的,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的诉讼,所以说出庭是必须的,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希望大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