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意定监护人怎么办理
民法典规定,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二、监护权的内容有哪些
1、住居所指定权。
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
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
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还。
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
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扶养义务。
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
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
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
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其主要内容为:
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
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自己没有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前确认意定监护人,意定监护人可以是自己的近亲属或者其他自己信任的人,跟他们协商好自己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为自己监护,这就是意定监护。
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