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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不要父母继承吗,订立遗嘱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29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不要父母继承吗

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不让父母继承其遗产,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订立遗嘱有哪些

方法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公证遗嘱:

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

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自书遗嘱:

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代书遗嘱:

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遗嘱:

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

继承法规定:

“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立口头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所以儿子可以订立遗嘱,不让其父母继承其遗产。

由配偶或者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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