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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财产公证一般多长时间,相关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256 次  来源:网络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公证一般多长时间

离婚财产公证时间取决于公证的财产内容、公证材料的准备状况以及公证处的工作效率。办理离婚财产公证能够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通过公证处公证的方式固定下来,方便夫妻双方在离婚期间财产分割时的分配和处理,避免了离婚时因财产分配问题产生的纠葛。当然,离婚财产公证的办理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任何一方不愿意是无法办理成功的。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公证的过程是:

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就可以办理完,但是拿到公证文书一般要一周左右(具体看公证处的规定),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可以在尚有协商余地的情况下,提前咨询好公证处所需准备的资料,然后先将共同财产做一个公证,这样在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时就可以将财产公证的公证书拿出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按照规定离婚财产公证一般半个月时间就可以办理下来了,进行离婚财产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给公证处,部门工作人员是要经过核查的,希望大家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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