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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77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

益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给付人给付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而定,有特殊情形的,可以要求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给付人给付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而定,有特殊情形的,可以要求增加或者减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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