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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迁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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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法院可以受理了就开庭,庭审之后当庭宣判,也可能拖到审限快届满才开庭,诉讼法只能对大的环节设定时限,不可能细化到何时开庭。

开庭审理一般一次,如果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或当事人申请再次开庭(以上两种均应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批准)或合议庭认为应当再次开庭的情形,才会再次开庭审理,当然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简易程序一般转普通程序。

审理期限建议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

在审理期间,如果证据复杂、众多,可以单独进行质证。

另如财产评估、鉴定等不计算审限内,如当事人双方就财产问题争执大,可就离婚问题先行裁判,财产分割另行审理。

如果被告方经传唤未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可公告送达审理、判决(开庭公告为60日15日答辩期30日举证期,判决公告为60日15日上诉期,不计审限内)。

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方在半年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

(特殊情况除外,如虐待、重伤害等)。

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得起诉离婚(流产也不可以)。

离婚案从起诉到开庭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审理期限有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起诉离婚从起诉到开庭审判法律上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但一般是在三至六个月以内。

夫妻双方如果感情不和,一方可能会想要提出离婚,但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法院判决。

提出离婚的一方应提交一份离婚起诉书,如果法院受理,会通知夫妻双方到庭参与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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