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一方隐瞒家庭共同财产,另一方可同时申请法院调查,或者由律师出具调查令调查,视情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让.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让.出售.破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如果离婚,如果对方发现有以上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隐藏情况:
1、不动产的隐藏。
结婚后就买了房子,却没有通知配偶,绝口不提这套房子。
就这一方式而言,我们平时多了一个心眼,一旦发现对方有不寻常之处,及时查查对方的票据或存款记录,看看那段时间有没有大额转账.向房产公司汇款.刷卡等。
2、隐藏银行存款。
离婚后,把存款取出来,存入另一个银行帐户。
离异后的存款已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对此,日常生活中要注意收集对方取款凭证,注意掌握对方存款的信息,尤其是开户银行和资金账户。
3、隐藏投资收益。
隐藏炒股信息或在股市卖出股票后,套取现金,转走后转隐。
对此隐藏的投资收益,由于必须借助于银行开户来炒股,
三、我国《民法典》物权篇并未规定取得时效。
我们所说的时效取得制,是指占有动产或不动产超过某一特定时间而取得所有权。
如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即使双方身份关系解除,对未分割财产仍属双方共有,一方无权占为己有。
在离婚之后,无论多长时间,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未分割的婚姻财产分割。
简言之,如果法律规定离婚时未予分割的婚内财产经3年诉讼时效后不得重新分割,无疑会鼓励转移.隐瞒共同财产的不诚信行为,夫妻双方一旦感情破裂,一方将自己占有的财产私藏3年,取得该财产所有权。
这一结果无疑具有违背公序良俗和我国公民的道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