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家庭共同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  浏览: 210 次  来源:网络

(1)工资、奖金。

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视为工资、奖金性收入,应当纳入工资、奖金范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4)生产、经营的收益。

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这个灵活规定,是因现实生活中的财产情况变化较快,除了上述规定的几种共有财产外,还可能会出现其他未列明但又确实应认定为共有财产的情况,作出这种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填补列举式立法与现实存在之间总会有距离的不足,以适应时代变化发展的需要。

此外,在审判实践中,对个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应该不同情况分别处理,所得孳息、增值,如果婚后完全未付出劳动的,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而对婚后付出了劳动的孳息、增值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异的时候,需要就共同财产,抚养权,抚养费等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交由法院来进行依法判决。

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婚后取得的所有收入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