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犯罪监护人承担什么责任?
1、未成年人犯罪的,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未成年承担刑事责任后再起诉监护人可能可以获得赔偿、也有可能不能。
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赔偿,与未成年的犯罪行为是否导致受害人遭受物质损失有关。
二、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后,受害者可以获得民事赔偿金吗?
1、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后,受害者不一定可以获得民事赔偿金。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2、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
(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
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最高刑,同时存在从宽和从严情节的,会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
(2)酌定情节:
①法律上未做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适用的情节。
②具体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犯罪的起因、促成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犯罪行为实施后,通常都会导致特定的单位、或者是公民的若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不管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有可能需要向受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若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且其没有能力支付赔偿金,那么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