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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200 次  来源:网络

一、协议离婚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协议离婚准备的材料包括男女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2、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费用?

1、协议离婚需要缴纳工本费和登记费,具体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领结婚证、离婚证应当交纳工本费。工本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各地规定的离婚证工本费差别不大,大约在10元。

2、协议离婚需要拟定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定离婚的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等,对于采取协商方式离婚的,男女双方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在此协议书之中,需要注明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分割方案,对于婚内生育了孩子,且孩子还没有成年的情形,在离婚协议书之中,也需要注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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