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是否可以代书遗嘱
继承人不能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而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也就不能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此为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
代书遗嘱的实质要件: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有处分权;遗嘱内容合法。
二、代书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
1、代书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亲自口述遗嘱的内容,代书人代为记录下来,代书人只是如实记录遗嘱人的意见而已,并不是遗嘱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人,代书人不可以对遗嘱的内容提出任何自己的意见,不得对遗嘱人的意思进行修改或篡改,更不得干扰遗嘱人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2、代书人代书的方式,必须是代书人用手写的方式进行代书,不能是用打印的方式,如果用打印的方式进行代书的,就不属于代书遗嘱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将按照打印遗嘱的遗嘱形式进行认定。因为只有手写才能判断遗嘱的每一页是不是都是代书人亲自制作,而不必通过每一页签名进行确认。如果被认定为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否则将不符合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
3、遗嘱见证人只能是个人,也就是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企业、公司、社团、村委会或居委会等组织,因为遗嘱见证人是通过自己的视觉、听觉等感官来感知遗嘱人立遗嘱的过程的。
4、除非遗嘱人不具有书写自己姓名的能力,否则必须亲笔签名,不能以盖章或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遗嘱见证人的签名也是如此,同时对于这种因客观情况而无法亲笔签名的原因必须进行如实记录并附上相关证据证明。
5、尽管法律规定由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但不等于遗嘱不能由两人以上见证人共同代书,如果见证人都能确认代书的真实性,就应当认定该代书遗嘱的形式合法性。
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书写遗嘱的能力,有的人虽然神志清楚但却由于身体疾病等原因而无法自己书写遗嘱,法律应当允许这部分人采取自书遗嘱之外的遗嘱形式来订立遗嘱,代书遗嘱就是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