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是残疾人可以起诉离婚吗?
1、对方是残疾人可以起诉离婚。只要当事人认为无法和配偶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即使对方是残疾人也可以到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正常人和重度残疾人离婚没有特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残疾人离婚包括哪些保障
1、在分割配偶共同财产时,应妥善照顾残疾人。无论是残障人士与非残障人士的离婚,还是残障人士之间的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
2、在处理住房问题时,残疾人应享有优先权。具体内容包括:1)在甲乙双方共有的房屋中,残疾人有要求增加分数的权利。共同租房的残疾人有优先受租权。
3、有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离婚时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4、残疾夫妇在决定子女的直系父母时,应考虑其中一位残疾父母的意愿。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的赡养人时,可以优先考虑想要抚养子女的残疾人的赡养能力和意愿。当一对残疾夫妇离婚并决定子女的直接赡养时,前提是其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明显影响。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不想和对方一起生活下去的话,就可以通过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即使是残疾人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委托律师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或者能够协商一致,就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