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婚内出轨行为,夫妻任意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且查明事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适当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准予离婚,且无过错方可以依法请求相应的赔偿。法院实际审判中,婚内出轨行为不能影响孩子抚养权。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我们需要看的是出轨到底有没有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是重婚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的话,那么就很难认为《民法典》上的过错。法官在判决离婚时,很有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其次,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分割不能达成意见,同时对方的过错程度又达到了民法典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程度,那么法官在判断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最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官首先考虑的不是双方有无过错而是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有无与一方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双方父母能否帮助照顾孩子等综合因素来决定。一方是否出轨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断影响不大。
通常情况下,出轨行为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内,出轨是一种道德问题。但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可以综合双方的感情状况来判决,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且约定好子女的抚养问题、房产分配问题等,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是一方在婚内出轨的,那双方当事人之间可以选择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出轨导致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那么就属于法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