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的确定要求是什么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离婚后一方对于子女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另行起诉,法院对于有法定事由的申请,应予以支持,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抚养权,但不允许擅自变更子女抚养权。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离婚判定抚养权有什么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是什么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判定抚养权时会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要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也要考虑子女的实际年纪。如果孩子的年纪较小,需要母亲的照顾,抚养权是会判给女方的,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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