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最高法的规定是多久?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30天,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在这30天之内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不愿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还能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没有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要在30天之内重新去办理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没有撤销离婚申请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虽然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一共有30天,可是离婚冷静期对夫妻双方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离婚本身就需要谨慎做决定,如果双方足够冷静做出的这一决定,一般也不会在离婚冷静期内再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方撤销离婚申请,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只能向法院起诉。
我国的法定的离婚方式是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的,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是需要经过一定期限的“离婚冷静期”的,而诉讼离婚的是需要满足”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的,这些都是离婚条件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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