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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愿生孩子侵犯丈夫生育权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81 次  来源:网络

一、妻子不愿生孩子侵犯丈夫生育权吗?

妻子不愿生孩子,不算侵犯丈夫的生育权。我国法律保护的生育权,包括个体决定生孩子的权利和决定不生孩子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也就是说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是平等的。生育权作为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然也是男女平等。因此,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没有强求的权利。同样,妻子也没有权利强求丈夫生孩子。

二、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只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诉讼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生育权,但这并不代表其中一方可以强制要求另一方生育子女。是否要生育孩子,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果女方坚持不愿意生孩子,在法律层面上来讲这种行为不构成侵犯男方的生育权。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妻子不愿生孩子侵犯丈夫生育权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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