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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提出的条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128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女方提出的条件有什么

1、双方存在有效的婚姻;

2、女方提出离婚时,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单方面提出离婚应提交哪些材料

单方面提出离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子女的相关资料,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4、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或者其他具有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比如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

5、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资料;

6、夫妻共同债权或者共同债务的相关资料;

7、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三、离婚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提出离婚是属于夫妻双方都拥有的权利,只要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而且也是属于自愿的就可以依法的解除婚姻关系,一般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属于诉讼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不好就可以走第二种方式进行,但前提也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解除双方的关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离婚女方提出的条件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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