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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内出轨怎样处理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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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婚内出轨怎样处理第三者

如果小三和配偶构成重婚罪的条件的话,则可以起诉小三,但同时配偶也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一般怎么起诉小三破坏家庭

小三破坏家庭如果没有构成重婚罪,是不能够进行起诉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仅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未对婚外情人(即小三)作任何实质性处理规定。只有当婚外情人明知道他(她)人有配偶却还与之结婚的,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构成重婚罪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否则对于婚外情人,我们只能予以道德上的谴责。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三破坏家庭如果没有构成重婚罪,是不能够进行起诉的。根《民法典》对小三破坏婚姻的规定有禁止在结婚之后有重婚的行为。对于婚外情的一系列行为,只能以道德进行约束和规诫。同时法律还规定禁止在结婚时向对方索要相关的财物,或者则会受到法律的制约。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南京婚内出轨怎样处理第三者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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