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公证遗嘱能够在异地吗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给遗嘱做公证也是需要收取费用的。
二、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办理遗嘱公证要哪些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遗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能够进行委托他人来办理。订立遗嘱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能够享受这个权利也能够放弃这个权利。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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