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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第三者妻子该应该怎样离婚

发布时间:  浏览: 148 次  来源:网络

一、丈夫第三者的应该怎样离婚

结婚自由同样离婚自由,离婚可分两种方式

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如有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起诉离婚。双方各自表达自己的离婚诉讼请求,并举证,由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或不离婚。

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中有过错的一方应当给无过错离婚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有外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有外遇一方属于过错方,应当少分财产。如果能证明老婆有外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破坏了家庭,女方就是过错方。除正常财产分割外,男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证明女方有过错,在法庭上一定要有充分证据,要么就是女方在法庭上公开承认自己有外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一方离婚后生活确实有困难时,另一方应予适当生活补助。

二、老公给第三者的财物能否要回

在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夫或妻有权将约定属于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而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据此,给予婚外情人的财物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如借贷等关系,应属于赠与。该赠与行为因对方实际接受财物而完成,赠与人事后无权请求返还。

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下,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夫妻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可认定有效。由此可见,夫或妻有权处分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征得对方同意或取得对方默认,否则,其擅自处分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婚外情人据此取得的财物也没有了合法根据,应属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在返还财产的范围上,应综合考虑“第三者”的主观善恶。如果“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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