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第一,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二,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第三,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步,找到管辖法院!
协议离婚,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一般普通的离婚案件,为当地基层人民法院。
如果对方在外工作,那么应该去对方工作的地方起诉。当然前提是对方有证据证明已经在外地工作满一年。实践中常见做法是在被告户籍地起诉,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除非对方提管辖权异议。
第二步,准备起诉离婚材料。
你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和债务相关证据。
第三步,去法院立案。
确定好管辖法院和离婚材料后,你需要去法院立案庭立案。会有立案法官指导你提交材料,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材料准备三份,一份自己备用,两份提交法院。部分地区开通线上立案,你也可以在网上直接立案。
第三步,等待法院开庭。
立案成功后,法院会分配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通知双方开庭日期,你只需要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出庭。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需要本人亲自出庭,即便你请了律师,也是需要出庭的。
第四步,庭审及调解。
庭审时按照法官引导的流程进行即可,法官会进行调解,这是诉讼离婚必经步骤,如果能够调解结案,不仅受理费可以减半,且调解书一经签收,婚姻关系即刻解除,且调解书与判决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来对方不履行,你同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如果无法调解的,法院就会判决了。除了简单案件会当庭宣判外,大部分案子择期宣判。
第五步,判决。
应该说,首次诉讼离婚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是不准离婚,因此第一次诉讼离婚也没有上诉的必要。分居满一年后可以再次起诉,到那时判离的可能性非常大。
到这里,诉讼离婚基本上就结束了,如果是二次起诉,对判决书不服的,还可以上诉。
三、普通程序离婚案件,一般多久下判决
如果离婚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在无需要延长审限的情况下,一般会在六个月内进行判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要了解离婚案件哪些法院有管辖权,就要区分是普通情况还是特殊情况,在不同的情况下管辖法院是不同的。当然,除了起诉离婚外,我国还有另一种离婚方式,就是协议离婚。在这种方式下,要求夫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相应的手续,就能解除婚姻关系。当然,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若对于起诉离婚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咨询我们的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