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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协商不了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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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抚养费协商不了如何判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计算抚养费要认定什么

(一)对方的收入水平

(1)如果对方有固定收入,法院一般会按照收入的20%到30%计算抚养费。固定收入的范围包括税前个人工资、奖金、津贴等,其他固定性收入如收取的房租等。由于炒股这种类型的收入极其不稳定,所以一般不纳入到考虑范围。还有一些“灰色收入”,这种收入本身有不合法之处,而且在实践中难以证明是对方的收入,一般也不属于固定收入。

(2)如果对方没有固定收入,则依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项浮动的标准,来确定具体的数额。即在索要子女抚养费时,除了要收集对方收入状况的证据,还要提供能够证明这三项标准的证据,其中子女的实际需要最为重要。

(二)子女的实际需要

子女的实际需要一般包括孩子的教育、医疗、衣食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存好为孩子上学、看病、报辅导班、买衣服等方面的支出凭证或者记录。

《民法典》司法解释将子女的实际需要排在了抚养费数额确定标准的第一位,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在物质生活环境上差太多。同时,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的费用,抚养孩子的一方只是代为管理这部分费用,所以不能以抚养孩子一方自己的生活标准判断抚养费数额,而应该以孩子的实际需要确定这个数额。

如果孩子有特殊的、高昂的医疗费用,那么法院除了一般的抚养费,还会额外要求双方各自承担医疗费用的一半,尽可能保障孩子的生活。

(三)双方的承担能力

法院作出判决后,经常发生当事人耍赖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如果真的因为承担能力低,经济状况较差倒也罢了,但就怕明明有承担能力却不履行抚养责任。法院希望判决的抚养费能够一分不少实际履行,达到维护孩子利益的目的,因而会考虑双方的承担能力。

(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中国疆域辽阔,各个省市之间经济水平差异较大。北上广深与相对偏远的山区,生活所需的成本肯定不同。即便在北京,东城区、西城区与平谷区、密云区的生活成本也存在差异,所以孩子成长所需要的费用自然也不同。根据我们的审判实践,相对偏远一些的地区可能在几百到一千多不等。但是生活水平只是判断抚养费的标准之一,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要看孩子的实际需要及对方的工资收入水平。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需求等因素而确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抚养费协商不了如何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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