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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多久通知对方开庭

发布时间:  浏览: 152 次  来源:网络

一、起诉离婚多久通知对方开庭

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由此,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开庭均不违法。只是如果法院顶着审理期限开庭,那么就只有当庭判决了,一般的法院都不会如此排期。

二、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⑴、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⑵、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⑶、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⑷、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λ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不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日常生活当中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的方式或者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单一发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在离婚的时候产生纠纷的时候,都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但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至于具体什么时候开庭,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起诉离婚多久通知对方开庭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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