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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聘金钱是借的离婚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47 次  来源:网络

一、男女结婚聘金钱是借的离婚能要回来吗?

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的,聘金钱一般不予返还,可以要求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但是具体什么情况下可以酌情返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就实践来看,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彩礼的,或者只能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部分。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聘金,如果由于感情不和闹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形式签订离婚离婚协议书确定是否返还,如果双方不能就聘金处置意见达成共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形式进行依法判决,原则上来说已经结婚的话聘金是不予返还的,但是如果给付人借的聘金,造成给付后生活困难的,法院可以支持返还。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男女结婚聘金钱是借的离婚能要回来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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