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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名是否需要另一方同意

发布时间:  浏览: 151 次  来源:网络

一、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名是否需要另一方同意

离婚后更改子女姓名一般需要另外一方同意。离婚后要更改子女姓名的,应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法定情况下也可以选取另外的姓氏。

1、在子女未成年时,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子女的姓名,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当继续沿用原来的姓名;

2、在子女成年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成年子女已经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应当由子女自己来决定是随母姓还是随父姓。

二、孩子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如下:更名申请:户籍部门,姓名,性别,男,年月某出生,现年16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望批准!年月日

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所在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5、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6、公证(超过16周岁需要公证);

7、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三、改名字一般多久可以弄好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包括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具体办理流程:写一个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科登记,在7-14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未成年孩子的姓名只要父母愿意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变更的,跟父母是否离婚没有任何的关系。在办理更名的时候,公安是不要孩子父母的同意书,这个同意书也是办理更名的文件,没有是不进行受理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离婚后一方更改子女姓名是否需要另一方同意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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