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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爸爸死了遗产谁保管?

发布时间:  浏览: 165 次  来源:网络

一、父母离婚爸爸死了遗产谁保管?

父母离婚爸爸死了遗产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并不存在保管的问题。离婚了就代表着财产已是属于个人的,这份财产也可以由自己的子女来进行分配所得;没有遗嘱存在的。依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民法典》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当代的社会,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之下,那么就丧失了相关的配偶的权利,同时如果对方死亡的情况之下是不享有继承的权利。但是孩子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解除,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就意味着孩子仍然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使人参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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