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婚姻 • 正文

离婚手续下午可以办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88 次  来源:网络

工作日的下午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需到人民法院办理。

民政局、人民法院属于国家机关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日除外。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准备起诉状,收集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双方到庭。法院开庭审理,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离婚手续下午可以办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