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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  浏览: 144 次  来源:网络

户口迁移需要的条件如下:

1、如果是居民户口迁移,包括在职人员调动迁移、录用公务员迁移、国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随着军人家属迁移;

2、学生户口迁移包括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3、投靠迁移包括,夫妻投靠迁移、父母投靠子女迁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一、迁户口办理材料包括:

1、居民户口迁移,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2、学生户口迁移,《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迁出证明》、转学的还需出具省教委转学批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管理部门《转学证明》、学的需出具学籍管理部门的《退学证明》原件。

二、居民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

3、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总而言之,户口迁移包括居民户口迁移、学生户口迁移以及投靠迁移,不同的迁移对应着不同的条件。一般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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