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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父母出钱买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1 次  来源:网络

一、婚后女方父母出钱买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1、婚后女方父母出钱买房子不一定算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婚后经济独立离婚分割财产时将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照顾妇女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方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保证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不能分割的,应当作价赔偿;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不得分割属于国家、集体和别人的财产,也不得分割家庭财产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收缴,不得分割。具体如何分割,一方分割多少取决于双方的具体财产。

二、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如何分割?

1、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1)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一般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告之双方清算注销该企业,如果尚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2、因房价上涨,离婚时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则:

(1)双方均要房,法院组织竞价;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法院再处理。

三、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一定可以被认定为是对孩子的赠与吗?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一定可以被认定为是对孩子的赠与。

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完全出资并将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可以推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2、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后,子女可能需要向父母还款。

对于需要还款的,由子女向父母打借条,并保存好银行汇款等凭证。借条须有子女及配偶的签名,并说明借款用途。

有些父母会在自己子女结婚后,才出资为其购买房屋。如果在出资购买房屋的时候,并没有明确说明该房屋具体是赠与给哪一方的,那么该房屋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可能会面临婚后父母双方买房离婚怎么分的问题。对婚后女方父母出钱买房子算共同财产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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