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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前妻强迁走户口

发布时间:  浏览: 183 次  来源:网络

让前妻强迁走户口,当事人可以与自己的前妻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把户口迁走,如果协商不一致,当事人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当地派出所,将前妻的户口先暂时落在户籍当地的派出所,这时候前妻户口就迁走了,派出所作为代管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非婚生子上户口的流程:非婚生子女的父或母要准备好《出生登记申报书》、父或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非婚生育说明、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是入集体户的,还需要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携带上述资料到各区各镇街的户籍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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