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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1 次  来源:网络

一、工资是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吗?

工资是夫妻离婚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具体有哪几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

夫妻双方结婚后,双方在工作中所得的基础工资和所得的奖金,包括年终奖和额外奖励等,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主要是针对从事特殊行业的家庭和人群的收入,如广告代言,知识产权使用费等;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主要是指,夫妻任何一方继承父母或者亲人的所得的财产,包括亲人和朋友所曾送的财产和重要物件,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二、夫妻婚内个人财产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内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前的财产,不管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归原来的一方个人所有。即使离婚也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由于这类费用是公民因个人身体健康受到伤害所依法获得的补偿,理所应当归受到伤害的公民个人所享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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