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财产分配是如何的
离婚冷静期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如果出现了一下特殊事项,可以提出分割财产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1、准备离婚协议。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去民政局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
三、诉讼离婚有什么弊端
1、诉讼的拖沓影响感情,一些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离婚纠纷可以通过诉讼得到有效解决,但从诉讼离婚的程序来看,它较为复杂,不可能经受住诉讼的长时间拖拽;
2、离婚案件通过法院的解决意味着双方都要撕破自己的脸,这将不可避免地加深双方的仇恨和敌意。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当关系破裂,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时,双方最好选择一种更明智的方式。友好分手选择离婚协议,以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但当诉讼变得不可避免时,在情况允许的范围内,聘请律师充分准备证据并积极应对诉讼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因为离婚问题最后变成了仇人,就是因为在离婚方式上选择不同,协议离婚的一般都能好聚好散,但是诉讼离婚的可能就是老实不相往来了,当然如果是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那么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经历的,诉讼离婚的话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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