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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房子可不能够给孙子

发布时间:  浏览: 118 次  来源:网络

一、爷爷的房子可不能够给孙子

能够。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过户: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能够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能够起诉主张要回住房。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第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即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第三,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第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并且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赠与的手续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一是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二是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房子赠与后也是能够反悔的。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这时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有法定情形出现时,赠与人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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